永續營銷專案合作條款

永續營銷專案合作條款

條款版本:2026-06-12 預覽版

本永續營銷專案由品牌方 Herbally 草本真情提供(以下稱為甲方或 Herbally),申請加入此專案並經甲方審核通過之參與者(以下稱為乙方)。請乙方仔細閱讀本合作條款。乙方提交申請、勾選同意本條款、完成帳戶開通或開始使用甲方提供之推薦工具時,即表示乙方已理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甲方官網公告、系統設定與後續通知。

一、合作關係

  1. 甲、乙雙方採合作推廣模式,彼此之間沒有任何雇主與員工、代理、加盟、經銷、承攬或品牌代表關係。
  2. 本條款內所記載之任何文字,皆不得被延伸或解釋為甲乙雙方存在雇傭、代理、加盟、經銷、承攬或代表關係,亦不適用任何雇主與勞工相關規定。
  3. 乙方不得以 Herbally 官方人員、代理人、經銷商、品牌代表或可代表甲方承諾之身分對外發言,也不得代表甲方承諾價格、優惠、保固、療效、分潤、合作資格或任何未經甲方公告或書面確認之事項。

二、合作模式

  1. 乙方應依甲方指定流程申請參加永續營銷專案,並提供真實姓名、聯絡方式、社群平台或網站連結、內容方向、付款與稅務所需資料,以及甲方審核合作資格所需之其他必要資訊。
  2. 甲方取得乙方個人資料後,僅於審核、合作管理、通知、分潤結算、付款、稅務申報、爭議處理及本專案必要範圍內使用,並應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處理。
  3. 乙方送出申請不代表合作關係已正式成立。甲方完成審核並通知乙方通過後,合作關係始正式生效;甲方保留核准、拒絕、暫停、終止或重新審核乙方資格之權利。
  4. 註冊並通過審核後,甲方得依當期制度提供專屬推薦連結、核准之推薦優惠碼、活動素材、分潤查詢後台或其他推廣工具,供乙方進行合規推廣使用。
  5. 乙方得於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官網產品敘述、照片、品牌 LOGO、活動資訊或其他素材作為推廣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修改、誤用、轉售、授權他人使用或用於本專案以外用途。
  6. 甲方得要求乙方加入 LINE 或其他甲方指定聯繫方式,作為審核、通知、活動、分潤、付款、內容確認與合作管理之主要聯繫管道。

三、行銷獎勵金之計算方式

  1. 消費者經乙方專屬推薦連結、專屬推薦優惠碼或甲方認可之追蹤方式進入官網並完成符合條件之訂單時,該筆訂單方可作為行銷獎勵金之計算依據。
  2. 甲方得依系統設定提供 Cookie 追蹤或其他歸屬機制;追蹤期間、歸屬條件與判定方式,依甲方系統設定、官網公告或通知為準。若消費者清除 Cookie、使用不同裝置或瀏覽器、改用其他推薦連結或優惠碼、系統無法辨識歸屬,該筆訂單可能無法列入乙方分潤。
  3. 行銷獎勵金比例依甲方官網公告、活動頁、系統設定、專案通知或雙方另行確認之內容為準。
  4. 行銷獎勵金原則上以優惠券、購物金、折扣、退款、取消、退貨、運費、稅金、手續費及其他不列入項目扣除後,系統認定可計算分潤之實際付款商品金額為基礎。
  5. 如遇大型促銷、特殊活動、指定商品、組合商品、體驗券訂單、異常訂單或其他甲方另有公告之情形,分潤比例、計算基礎或是否列入分潤,依當期活動規則、系統設定與甲方審核結果為準。
  6. 如消費者申請退款、取消訂單、退貨、未付款、付款失敗、爭議交易或經甲方判定為異常訂單,該筆行銷獎勵金不成立;若已列入或已撥款,甲方得於後續分潤中扣回或抵扣。
  7. 分潤紀錄、訂單歸屬、顧客歸屬、取消、退貨、退款、異常訂單及人工審核結果,皆以甲方官網系統後台紀錄與甲方審核結果為準。

四、行銷獎勵金發送

  1. 行銷獎勵金之結算週期、最低撥款門檻、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與所需資料,依甲方當期公告、系統設定、客服通知、LINE 或其他甲方指定聯繫方式為準。
  2. 甲方得要求乙方提供撥款及稅務申報所需之必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真實姓名、身分證明、指定匯款帳戶、親筆簽名、收據、勞務報酬單或其他會計、稅務與法令所需文件。
  3. 若乙方未提供必要資料、資料不完整、資料不實、帳戶異常或有其他付款風險,甲方得暫緩付款,直至資料補齊且審核無誤。
  4. 乙方得依當期制度提供之支付方式請領行銷獎勵金。實際可用方式、手續費負擔與寄送方式,依甲方公告或通知為準。
  5. 行銷獎勵金涉及所得、扣繳、補充保費、稅務申報或其他法定義務者,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甲方作業流程處理。
  6. 甲方應盡力確保乙方相關權益與結算資料正確,但甲方沒有義務提供任何未支付款項之利息、損害賠償或保證收益。

五、商品體驗券與體驗商品

  1. 甲方得依審核結果、活動規則、合作需求與當期預算,提供乙方一次性商品體驗券、指定體驗商品或其他體驗支持;乙方不得將商品體驗券視為固定權利或必然給付。
  2. 商品體驗券之資格、額度、使用範圍、有效期限、適用商品、是否可併用其他優惠及其他限制,依甲方當期公告、系統設定、LINE 或其他甲方指定聯繫方式通知,或雙方另行確認之內容為準。
  3. 商品體驗券之目的,是協助乙方實際理解 Herbally 商品、結帳流程、包裝、出貨與服務,作為後續內容創作與真實分享參考;商品體驗券不屬於現金,亦不可與其他優惠券同時使用。
  4. 商品體驗券不得轉售、折現、兌換現金、轉讓他人、要求補償差額或用於甲方未核准之用途。
  5. 使用商品體驗券之訂單不產生行銷獎勵金,也不發送回饋購物金;若訂單金額超過商品體驗券可用額度,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6. 甲方保留核發、拒絕、調整、暫停、取消或追回商品體驗券之權利。

六、合作期限

  1. 甲、乙雙方之合作自甲方審核通過並通知乙方後開始,不限制合作期限;任一方如欲停止合作,得以電子郵件、LINE、系統通知或其他可保存紀錄之方式通知對方。
  2. 合作停止或終止後,甲方得停用乙方推薦連結、推薦優惠碼、後台權限、素材使用權及其他合作工具。
  3. 合作停止或終止後,乙方應停止使用 Herbally 名稱、素材、推薦工具及任何可能使消費者誤認仍具合作資格之內容。
  4. 合作停止或終止後,乙方不得就終止後新產生之推薦、訂單、系統紀錄或顧客回購申請行銷獎勵金。
  5. 合作停止或終止前已成立且符合條件之行銷獎勵金,依甲方系統紀錄、訂單狀態與當期付款規則處理;如有取消、退款、退貨、異常訂單或違規情形,甲方仍得扣回、暫緩或取消。
  6. 如因乙方違反本條款、法令、平台規範、品牌規範或其他可歸責於乙方之行為,甲方得視違規情節要求乙方改善、停止推廣,並得不經事前通知暫停或終止合作。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得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並得自尚未發放之行銷獎勵金中抵扣相當金額。

七、內容規範與禁止事項

  1. 乙方不具任何代表甲方身分之權利,不得宣稱是甲方關係人、代表人、員工、代理人或官方客服,亦不得代表甲方承諾任何優惠、療效、保固、退換貨、付款或合作條件。
  2. 乙方推廣內容應真實、清楚、合規,不得以誇大不實、引人誤解、醫療暗示、保證效果、保證收益、恐嚇、詐騙、負面攻擊、惡意導流或其他有爭議之方式進行推廣。
  3. 乙方不得宣稱治療、預防、改善疾病或舒緩症狀;也不得暗示精油、香氛油品或相關商品可食用、塗抹肌膚、用於人體保養、醫療用途或其他未經甲方確認之用途。
  4. 乙方不得自行下單、虛假交易、刷單、惡意退貨、冒用他人身分、濫用優惠券、濫用體驗券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取得行銷獎勵金。
  5.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品牌、LOGO、圖片、文案、商品資訊、推薦連結或優惠碼,從事詐騙、仿冒頁面、釣魚連結、違法廣告、損害消費者權益或損害甲方商譽之行為。
  6. 乙方發布創作內容後,甲方得要求乙方回傳創作連結或提供內容供審核。若內容有違反法規、平台規範、本條款或品牌規範之虞,甲方得要求乙方修改、下架、停止投放、暫停分潤或終止合作。
  7. 乙方同意其因本專案所提供或公開發布之創作內容,甲方得於品牌行銷、官網、社群、廣告、簡報、合作案例或其他推廣用途之合理範圍內使用;若涉及第三方人物、音樂、圖片、影片、肖像、商標、著作權或平台限制,乙方應自行取得合法授權並承擔相關責任。
  8. 前項授權不另收取費用,授權地區不限,合作期間及合作終止後,甲方仍得繼續使用乙方於合作期間已提供或已公開發布之既有素材。

八、個人資料與保密

  1. 甲方不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違法販售或使用乙方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本專案必要目的以外之用途。
  2. 乙方知悉並同意,甲方蒐集、處理及利用乙方個人資料之目的,包含合作審核、帳戶管理、通知聯繫、行銷獎勵金結算與付款、稅務申報、法令遵循、爭議處理及本專案營運管理。
  3. 甲方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可能包含姓名、聯絡方式、社群平台或網站連結、內容方向、身分證明、匯款帳戶、簽收或稅務文件、後台紀錄、LINE 或其他聯繫紀錄,以及為完成本專案所必要之其他資料。
  4. 甲方得於本專案存續期間、合作終止後法令或會計稅務保存期間、爭議處理所必要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及甲方合作服務供應商所在地,以紙本、電子檔、系統紀錄、客服紀錄、LINE 或其他聯繫紀錄等方式利用乙方個人資料;利用對象包含甲方、受甲方委託或合作之金流、物流、會計、稅務、資訊系統、客服、法律顧問及其他本專案必要合作單位。
  5. 乙方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甲方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乙方若不提供本專案必要資料,甲方可能無法完成審核、帳戶開通、分潤結算、付款、稅務申報或其他合作管理作業。
  6. 乙方不得公開、外流、出售或不當使用甲方提供之非公開資訊、顧客資料、訂單資料、分潤資料、活動資料、後台資料或其他商業資訊。
  7. 乙方如因自身管理不當造成帳號、推薦碼、資料、素材或非公開資訊外洩,應自行負擔相關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害,甲方得要求乙方賠償。

九、管轄法院

如因本合作條款或永續營銷專案所生紛爭,雙方同意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其他

  1. 若有未盡詳述之事宜,甲方保有說明、補充、調整、暫停或終止永續營銷專案、推薦工具、分潤規則、商品體驗券、付款方式及本合作條款之權利。
  2. 本條款如有調整,甲方將以官網公告、註冊頁面、系統通知、電子郵件、LINE 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乙方。條款更新後,乙方若繼續使用推薦連結、推薦優惠碼或參與本專案,即視為同意更新後條款。
  3. 條款更新前已成立之訂單、分潤或付款事項,原則上依當時有效之規則處理;但因退款、退貨、取消、異常訂單、違規推廣、系統歸屬修正或法令要求而需調整者,不在此限。
  4. 甲方不保證乙方可取得固定收入、固定訂單量、固定曝光成效或任何特定收益;實際成果取決於內容表現、顧客購買、系統紀錄、訂單狀態與甲方審核結果。

最後更新日期:2026-06-12